讲话文章 · 第 084 篇

注重治“未病”预防“亚健康”

作者
谢亦森
日期
2010年4月22日
来源定位
《谢亦森公开发表的讲话文章》 · Word 段落 2969-2978

(2010年4月22日)

所谓“亚健康”,医学上指的是介于健康与疾病之间的一种状态,有精神不振、活力降低、功能和适应能力减退的症状。中国传统医学历来重视治“未病”, 即治理“亚健康”。《黄帝内经》云:未病养生、防病于先;欲病救萌、防微杜渐;已病早治、防其传变;瘥后调摄、防其复发。其核心内容就是未病先防,治病防变。人的肢体要警惕“亚健康”,人的思想作风也要警惕“亚健康”。“亚健康”属于“精神传染病”,易感染,易扩散,易群发,尤其对党员干部而言, 思想作风上的“亚健康”问题更是接近腐败的前兆、源头。因此,必须注重防治党员干部“亚健康”状态,把腐败产生的几率控制在最小的范围,让党员干部正气盈身、千邪不侵、永葆健康。

加强教育,筑牢治理“亚健康”的思想防线。党员干部行为上的“亚健康”, 首先表现为思想上的“亚健康”。治理“亚健康”,教育是基础。关键要通过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重大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自觉遵守党纪条规,自觉遵守廉政准则,做到站得直、 行得正、把得住。广大党员干部要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培养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 让廉洁成为一种人生追求、一种价值取向、一种生活方式。注意克服陋习,约束自身行为,防止“准健康”变“亚健康”,“亚健康”变成不健康。

完善制度,筑牢治理“亚健康”的制度防线。治理“亚健康”,制度是保证。 如果不注重从制度上解决问题,铲除滋生“亚健康”的土壤,“亚健康”就会像割韭菜那样,割一茬,长一茬,防不胜防,查不胜查。必须围绕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加强制度建设,着力从制度上研究解决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便利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等种种问题,通过制度的约束来减少腐败。围绕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制度建设,重点在完善“三重一大”制度上下工夫,建立健全从决策到执行全过程的科学决策和民主监督的程序和各项制度,防止少数人说了算。要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制度建设,围绕维护群众权利和利益加强制度建设。同时还要看到,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再好的制度,如果不认真执行落实,也是形同虚设,难以发挥应有的效力。因此,既要重视制定制度,更要在制度的落实上下工夫,着力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强化监督,筑牢治理“亚健康”的警戒防线。这种监督就是他律,就是要对党员干部进行经常性的“体检”。通过“体检”,对党员干部经常打预防针,增强其“免疫能力”;对有“小毛病”、“常见病”的党员干部,有的放矢对症下药, 防止其“病情”恶化,促使其早日“康复”;对“身患重病”的党员干部,及时进行“大手术”,能挽救则挽救;最后,对病入膏肓、无可救药的党员干部,该撤职的撤职,该查处的查处,决不心慈手软。既要加强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内的监督,也要加强八小时之外的监督,让党员干部时时处在群众监督之下。要采取民主评议、曝光等方式,促使这些“典型”知耻而改,收敛自己的行为。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形成治理“亚健康”的合力。党员干部“亚 健康”问题,说到底是党风和政风问题。由于它涉及到方方面面,所以治理“亚健康”是个系统工程。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敢抓敢管,不怕得罪人,不当老好人。班子成员要明确分工,落实好“一岗双责”,切不可一手硬、一手软。在平时督查中,既要督查工作,又要督查作风,及时纠正党员干部“亚健康”行为。 要切实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环节,严格考核机制,建立动态监督管理机制和整改督查制度,注重实效,坚决防止流于形式和走过场。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一件一件抓落实,确保整改到位。特别是对那些抓反腐倡廉工作不力甚至不抓不管,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不到位、屡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的地区和单位,要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该追究什么责任就追究什么责任,决不袒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