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公文处理规定 · 第 022 篇
旬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运转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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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笔杆子工作资料汇编手册》 · 县政府公文处理规定 · 原目录第89页
本文为历史学习资料,涉及政策、制度、机构名称和具体规范时,请以现行权威文件为准。
为进一步规范公文运转,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办公室内部文件运转规程:
一、报送给县政府(县政府办)的文件或材料统一由机要室签收登记初审。
二、各类文件由政府办政务主任拟办后方能按程序分送。
三、拟办给县政府领导的文件,由机要室统一整理分类装夹,先送分口主任查阅,然后由分口主任送对应的政府领导阅批。
四、县政府领导阅批退回的文件或材料,由分口主任或秘书及时退还机要室,分口主任或秘书对呈送县政府领导的文件要及时提醒催办。做到谁送谁负责。
五、呈送给县政府领导的急件,如领导不在,各分口主任或秘书要及时汇报或安排。
六、呈送给县政府领导的涉密文件或材料,绝密文件按规定范围送阅,由主任拟办;
机密、秘密文件各分口主任或秘书在送退的过程中,严格按照保密要求,做好保密工作。文件绝不能经他人之手。
七、拟办呈送给县政府多个领导审阅的文件或材料,如一个领导不在,可以呈送下一个领导,各主任和秘书要相互做好协调配合。
八、县政府领导批示需要转出的文件,统一由机要室登记复印送相应的部门办理。
批示由政府办内部办理的文件,也统一由机要室转出。任何人不得把文件原件直接转给部门和个人。
九、呈送给县政府领导的文件或材料,任何人不得取走或扣压,如有需要,由机要室复印送阅,原件必须退还机要室存档。
十、对呈送给县政府领导的文件或材料,各分口主任和秘书要对内容进行审查,对发现错误或不规范的文件,要及时告知机要室退回相应部门。
十
一、呈送给县政府(县政府办)领导的送审签发稿,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规范运行。
经领导签发的文稿,需经主任或秘书校对签字后,方可印发。
十